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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December 09, 2006

不可拜偶像

昨晚拿著電視搖控轉來轉去, 隨意看了數分鐘的Cable 15台創世電視, 正是梁永善牧師說到聖經中的"十誡", 他在講解"不可拜偶像".

作為基督徒, 當然知道聖經所指的偶像包括許多東西. 牧師把這句更生活化地解釋, 我聽了當堂"叮"一聲 , 確實有點警醒. 他說若我們把時間和精力都過份地放在一些世事及喜好如上網(!), 遊戲機, 工作, 嗜好等等, 因而少了時間仰望神, 禱告, 讀聖經等, 那麼我們都在"拜偶像".

其實都知道自己寫blog寫得有點上癮, 亦花了許多時間在這裡, 包括寫和看人家的. 實在要檢討一下, 我是否有點迷失, 有點遠離了神. 沒有宗教信仰的或許不會明白, 亦可能覺得我們時刻都在講耶穌不合時宜. 信主的相信都明白梁牧師的意思.

感謝神我也有在這裡說說我的信仰及分享, 雖未至於開一個獨立的blog只寫信仰. 昨天在電郵上收到一個邀請, 是一英文網站, 集合世界各地的基督徒bloggers, 因看過這個blog, 問我有沒有興趣參加. 沒想到寫的都是中文, 亦不是常常寫宗教, 卻有這樣的邀請. 感謝神容我在這裡分享信仰, 並要提醒自己, 不要沈溺在網誌的虛榮及從它所帶來的喜樂當中, 要緊記拿個平衡, 放多一點時間去仰念神.

6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寫Blog = 拜偶像?

我倒以為:
寫Blog = 分享 = 活出基督徒

Kajie said...

solowoo:Mad Dog 的意思是如果寫部落格寫到過份投入,有如上了毒癮般,不能自拔,而且更讓它弄致"茶飯不思",影響正常生活及跟別人的交往,又放縱至自己無網上就好像毒癮發作,這樣便是心中的"偶像"了.

其實,"偶像"可以涉及很多範疇的,有些人是工作,有些人是他/她的親密伴侶,有些人是金錢,有些人是物質,有些人是地位,有些人是愛情/婚姻關係/情慾,更有些人的真實"偶像"是自己,那些自我中心又自私自大的人,一心只求自己的益處,他們漠視其他人,更漠視上帝.

總括而言,任何事或人佔據及操控了自己的心,使自己無法接受上帝,那些就是生命中的”偶像”.

如果希望寫Blog = 分享 = 活出基督徒,那麼要視乎那Blog 的內容,而且更重要的是那Blogger的真實信仰生命的景況了.

昆布 said...

那天在我的部落格寫下“歸隱一月”,卻還是不時跑出觀門溜達??
等做完這次作業,一定安心看一月的書了:)?

佈拉姐姐一切祝好!

Anonymous said...

solowoo: 或許kajie及micah已解釋得很清楚.

kajie: 謝詳盡分享及解釋.

米迦: 你也常常在網上分享教會的事, 很有建設性啊!

kunbu: 你也努力啊!

Anonymous said...

對,我也贊同不拜偶像。
妳已經 "常常" 在 blog 中提到上帝了,比起我 "偶爾" 提醒茹素,算是好兒女啦! ^^

heartmomentum said...

你個blog好interesting呀!好多topics.我以前都有寫影評的,依家少了.
我反而希望自己可以寫多d文章.我覺得你講的沉迷blog的問題都好重要,但我想到更重要是寫各種生活事情都呈現出一個christian的角度.(當然,很多事情都未必有一個特別的基督教角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