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看過經濟日報副刊上羅乃萱的"甜酸人生", 題目是"寫自己的故事". 她引用金澤在"如何寫出好人生"一書, 提出書寫是一種"強而有力的人性需求".
羅乃萱引述其書, 說到不單作家要寫作, 就算普通人也可以寫自己的故事, 令我想到, 我們作為bloggers, 不正都是在寫自己的故事嗎?
她說書寫"可以把過去珍貴的回憶保存下來, 否則, 回憶就會隨著主人自動消失";
"不要事先規限自己要寫怎樣的東西, 讓回憶湧流";
"從小事開始動筆. 寫下記憶中'活躍的小事, 那些獨立的插曲', 因為它們往往蘊含著更大的道理";
而全文最印象深刻的是這句:
"寫下故事, 不一定為出版, 那是'你成長回憶的敘述'. 寫了出來, 就有一種滿足感"
相信這是許多bloggers的心聲. 我們寫, 不一定為了出版或出名. 我們都十分重視自己筆下的一切, 每一次寫完了, 有沒有人看到許多時都不重要, 而是那份滿足感, 是生活上其他地方所不能找到的.
4 comments:
同意不過!所以現在不怕失憶... :)
我是因為打字較快,所以喜歡用blog。日記本以前開了很多,但一本也沒完成,反而兩小出來後的那兩本小書,卻很好地記載了他們頭幾個月的鎖事,真慶幸曾經有那麼一個衝動把那些記下。回憶,真是多多$$也買不回來。
同意!
我亦希望可以讓我將來的子女看.
aulina: 小朋友的更加值得記下. 我成日叫的家姐寫番個blog, 記低自己及D細路既野, 佢成日話無時間, 又懶上網.
LDD: 我覺得如果有一日忽然間去世, 家人及好友都有呢度可以找到我既一D回憶.
看完你寫的這篇,也在大力點頭。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