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友人談天, 他說最近不只一對朋友離婚. 都是因為某一方不忠. 結論是, 不忠是分開的原因.
我說, 不忠其實是結果. 沒有愛才是原因. 如果兩個人之間的愛足夠, 根本不會有不忠.
是因? 是果? 可以爭論個沒完沒了.
世上太多不知因抑或果的事情. 就像雞先抑或蛋先一樣.
上次有網友提起, 相敬就不夠相愛, 相愛就互相傷害... 就是了. 因為相愛, 所以才會互相傷害? 抑或因為互相傷害, 所以不再有愛?
又例如. 有些人很怕看醫生, 是因為怕死, 所以怕看? 抑或因為不看醫生, 所以比其他人更接受不了死亡?
還有什麼例子? 今日星期五, 幫手諗諗, 我想透透... :P
7 comments:
"相愛就互相傷害"
愛一個人,怎麼會捨得傷害對方?如果是出於有意識的傷害,可能還是因為愛自己比較多,自我保護意識比較強,不想自己受傷,於是傷害對方。或者對愛沒有安全感,計較誰愛誰比較多,要看到對方因為自己而痛苦,才有存在感。痛苦,也扭曲。
我上次看見有醫學報告話有研究指瘦人比肥人易死。
問題是,他們的研究方法是去看臨死前的平均肥瘦。人臨死,百病纏身,實瘦。這個所謂研究真是本末倒置!
因嚥費食-
食又怕哽死,唔死都餓死!
相愛就互相傷害? 很難明的道理呢!
cosmicrays: 愛情咪就係咁矛盾囉...
五: 咁荒謬?
新鮮人: 攪笑! :)
uncle ray: 你唔覺得一對情侶有番咁上下日子一齊先會互相傷害咩? 拍拖頭一兩年唔會架噃.
明的會明,不明的說也說不清。
閒趣: 也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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