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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November 16, 2007

因抑或果

和友人談天, 他說最近不只一對朋友離婚. 都是因為某一方不忠. 結論是, 不忠是分開的原因.

我說, 不忠其實是結果. 沒有愛才是原因. 如果兩個人之間的愛足夠, 根本不會有不忠.

是因? 是果? 可以爭論個沒完沒了.

世上太多不知因抑或果的事情. 就像雞先抑或蛋先一樣.

上次有網友提起, 相敬就不夠相愛, 相愛就互相傷害... 就是了. 因為相愛, 所以才會互相傷害? 抑或因為互相傷害, 所以不再有愛?

又例如. 有些人很怕看醫生, 是因為怕死, 所以怕看? 抑或因為不看醫生, 所以比其他人更接受不了死亡?

還有什麼例子? 今日星期五, 幫手諗諗, 我想透透... :P

7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相愛就互相傷害"
愛一個人,怎麼會捨得傷害對方?如果是出於有意識的傷害,可能還是因為愛自己比較多,自我保護意識比較強,不想自己受傷,於是傷害對方。或者對愛沒有安全感,計較誰愛誰比較多,要看到對方因為自己而痛苦,才有存在感。痛苦,也扭曲。

Anonymous said...

我上次看見有醫學報告話有研究指瘦人比肥人易死。

問題是,他們的研究方法是去看臨死前的平均肥瘦。人臨死,百病纏身,實瘦。這個所謂研究真是本末倒置!

新鮮人 said...

因嚥費食-
食又怕哽死,唔死都餓死!

Anonymous said...

相愛就互相傷害? 很難明的道理呢!

mad dog said...

cosmicrays: 愛情咪就係咁矛盾囉...

五: 咁荒謬?

新鮮人: 攪笑! :)

uncle ray: 你唔覺得一對情侶有番咁上下日子一齊先會互相傷害咩? 拍拖頭一兩年唔會架噃.

Anonymous said...

明的會明,不明的說也說不清。

Anonymous said...

閒趣: 也對. :)